业务部门执行部
Dept of enforcement
由精通民事诉讼法、强制执行等相关法律实务的专业律师组成。他们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,在强制执行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。 为工商银行、农商行、广发银行、东莞银行、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,信达公司、广州资产等资产公司,以及其他各类民营资产公司、个人投资商,提供不良资产处置法律服务。 执行部坚决贯彻“穷尽执行标的、穷尽执行主体;穷尽执行财产、穷尽执行措施”四大工作准则,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让胜诉判决得以实行!
服务领域

一、尽职调查

对债务人资信、财产以及涉讼等情况调查。

二、申请强制执行

(一)债权文书公证及执行

  代为办理债权文书赋强公证及申请强制执行。

(二)民商事诉讼、仲裁执行

代为申请先予执行、申请强制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、申请执行回转。

(三)行政案件执行

代为申请执行行政裁判文书、行政赔偿判决及调解书。

(四)涉外案件、区际生效法律文书执行

代为申请执行涉外案件生效法律文书、申请港澳台地区法院与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。

三、办理执行审查类案件

代为办理执行行为异议、案外人异议等执行异议案件,办理执行复议案件,办理追加被执行人案件,办理分配异议及分配异议之诉案件,申请执行监督等。

四、不良资产清收处置

提供资产推介平台及资源,通过变卖、拍卖、以物抵债、申请“执转破”等方式处置银行、资产公司、其他企业的不良资产。

五、执行中刑事法律服务

对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的拒执行为,代为提起刑事控告、刑事自诉,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的刑事责任。


典型案例

一、“强制执行”方式

1.广发银行与恒沛公司等本金12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执行案——甄别虚假租赁合同,破解租赁异议,入选《广东法院“基本解决执行难”十大攻坚案例》。

2.陈某基与冼某本金280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——运用“拒执罪”刑事自诉迫使被执行人主动还款,成为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首宗通过“拒执罪”自诉方式执结的案件。


二、“债权转让”方式

1.建设银行与顺洋公司本金2亿元金融借款纠纷执行案——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协助银行全额回收2亿元本金。

2.广发银行与新南方公司本金22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案——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协助银行全额回收2200万元本金。


三、“异议”方式

1.信达公司与蓝谷公司本金1800万元金融借款案——通过分配异议,成功协助信达公司从分配受偿金额为0突破为1450多万元。

2.交通银行与圣龙公司本金2700万元金融借款案——通过执行异议、执行复议,破解异地法院执行过程中地方保护障碍,协助银行回收执行款2300多万元。


四、“执转破”方式

1.三银行与燃料公司本金9000万元、6000万元、50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三案——巧用“执转破”打破执行僵局,回收超过4000万元。

2.两银行与中佳公司本金2795万元、1771万元借款纠纷两案——通过“执转破”破解轮侯查封障碍,回收3600万元。


五、“引导重整”方式

1.农商行与华达公司本金90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案——引导、推动华达公司重整,引入投资商,协助银行全额回收债权本息9400多万元。

2.吴某与金亚公司本金500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案——代理吴某申请金亚公司破产重整,引入投资商,盘活公司,仅用时5个月,金亚公司重整成功,协助吴某回收款项2000多万元。

3.信达公司与数码公司本金3900万元金融借款纠纷案——推动数码公司重整,引入投资商,协助信达公司全额回收48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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