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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环球公司重整案之衍生诉讼否定人格混同
发布时间:2024-01-19|作者:
       肇庆环球公司与麦克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【(2022)粤03民终32493号】,天地正作为管理人代表肇庆环球公司成功否定公司人格混同。
       2021年8月12日,麦克公司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:要求肇庆环球公司支付货款11万元、香港某公司支付货款33万元、深圳某公司支付货款10万元;三公司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       2022年5月30日,该院一审判决:肇庆环球公司支付11万元、香港公司支付33万元,深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       2022年6月15日,麦克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:三公司人格混同,肇庆环球公司应对深圳公司、香港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       2023年5月8日,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肇庆环球公司重整案,指定天地正担任管理人。11月8日,管理人代表肇庆公司二审出庭应诉,主张各公司之间财产独立、均为独立法人、不构成混同。
       2024年1月19日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:三公司不构成混同,维持一审关于肇庆环球公司的判项,肇庆环球公司不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       本案二审胜诉,否定了人格混同,避免了承担更多的责任,较好维护了肇庆环球公司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推动了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。

(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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