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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明行政处罚执行案终结执行
发布时间:2024-07-13|作者:
     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申请执行高明某实业公司行政处罚案【(2023)粤0608执5054号】,高明某纺织公司设备被查封。天地正律师所代理纺织公司应对,促使法院裁定终结执行。
       2023年3月,荷城街道办作出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》,责令实业公司停止设备生产使用,后其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过程中,法院错误查封并拟处置纺织公司设备。
       其提出执行异议。2024年2月,高明法院驳回其异议请求。天地正律师代其提起执行复议。佛山中院驳回其复议申请。
2024年5月,天地正律师代其向广东高院申请执行监督、向佛山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。
      2024年7月10日,高明法院作出执行裁定:本案执行对象为实业公司,处置设备涉及纺织公司实体权益和员工生存就业问题,基于善意文明理念暂不予处置;纺织公司提出执行监督和检察监督未有结果,裁定终结执行。
       天地正律师积极担当,依法维护了纺织公司的合法权益。
(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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