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某建筑公司150万元工程款仲裁一案【(2024)汕仲案字第147号】,天地正长沙所代理,仲裁请求获得全面支持。
2019年,某市政建设公司承包某高速公路项目后,建筑公司分包该项目劳务工程。2020年12月,该高速公路正式通车。双方于2021年、2022年先后结算工程总价合计人民币2143万元。但市政公司拒付剩余工程款约150万元。
2024年8月,天地正长沙所代理建筑公司向汕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【(2024)汕仲案字第147号】,请求支付拖欠工程款150万元及利息等。12月24日,汕头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:支持建筑公司仲裁请求。
天地正长沙所代理建筑公司仲裁追收,较好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。
2019年,某市政建设公司承包某高速公路项目后,建筑公司分包该项目劳务工程。2020年12月,该高速公路正式通车。双方于2021年、2022年先后结算工程总价合计人民币2143万元。但市政公司拒付剩余工程款约150万元。
2024年8月,天地正长沙所代理建筑公司向汕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【(2024)汕仲案字第147号】,请求支付拖欠工程款150万元及利息等。12月24日,汕头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:支持建筑公司仲裁请求。
天地正长沙所代理建筑公司仲裁追收,较好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。

(汕头北回归线标志塔)